蘇貞昌要發動罷免總統、罷免立委。國民黨沒有當真,民進黨也沒有準備認真。理由很簡單:不管是總統或立委的罷免,技術繁瑣、門檻極高,立法院院長王金平的說法是:「尊重民進黨的訴求」,這種淡定等於一笑置之;民進黨大老林濁水則認為這是政治動作,其意義僅止於「宣洩人民怨氣」,這是對朝野生態瞭然於胸者的坦白。
一方不當真,另一方不認真,這註定是一齣還未演出即落幕的戲碼。
一月十三日的火大遊行,民進黨宣稱是由人民帶頭,公民團體站上最前線。這些被編組於反對黨示威隊伍的公民團體,是否就這樣接受民進黨主席以「罷免」為訴求的終局宣示呢?反核、反壟斷、反失業、反歧視…的主張,如何在罷免的政治虛招中落實?如果他們的旗幟就這樣跟隨在蘇主席的罷免聲中火大招展,如何讓我們相信公民團體的自主性?如何讓我們相信他們對社會運動是認真的?
是的,認真,我要說的就是「認真」。
「認真」,這是一個很耐人尋味的中文語辭。直白釋義,就是認可真實,認同真實,把「真實」真真正正地當一回事,「真實」本身就是值得追求的目標,就是應當尊重的價值。然則,在台灣,尤其是在政壇上,這似乎是越來越稀有的品質。
讓我們回到火大遊行之前的政治場景。民進黨在立法院提出反媒體壟斷的廣電三法修正案,意外獲得國民黨黨鞭吳育昇附和,不僅初審順利通過,還競飆立即進入三讀。結果驚動府院出面阻擋,吳育昇一夕翻悔,又帶領執政黨以優勢表決將全案擋下。民進黨趕在火大之前的火急版本,連自己人都承認多處錯誤、疏漏,絕對稱不上是「認真」的立法。做為執政黨國會黨鞭,吳育昇朝令夕改,被譏為將反壟斷修法當作一夜情。所謂一夜情,當然不是「認真」的感情,這是以立法之草率影射其私德之輕薄。
朝野都不認真,放眼所及,不是虛招,就是煙霧彈,政治缺乏真實感,人民對公共事務的情感也從而被疏離、被架空。即使火大,也是虛火,感受不到溫度,更談不上星火燎原。
「認真」,於政治而言,是倫理問題,既是信念倫理,也是責任倫理。是信念倫理,因為「認真」就是忠實於自己所相信的,拒絕謊言,拒絕虛矯,拒絕詐偽,這不僅是對待他人的態度,同時也是面對自己的態度;是責任倫理,因為「認真」就是言出必行,一言九鼎,這是一種帶有智識高度的道德,追尋真實,力求實踐。「認真」可以是政治的第一要素,因為政治追求正義,而不認真的正義就不是正義。
「認真」也可以是生命的第一要素,因為生命中最珍貴者莫甚於愛,而不認真的愛,就不是愛。當前的台灣,要談政治的改革,談生活的改善,我們最欠缺的,其實是「認真」的態度。
(作者為新國際社會理論與實踐研究中心成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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