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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地方法院30日宣判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嫌貪污案,法官依據假借職務恐嚇得利罪及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,處以有期徒刑7年4月,褫奪公權5年,併科罰金1580萬元,其餘家人被控罪部分均無罪。林益世透過律師發表親筆簽名聲明,否認有任何恐嚇行為,將依法提起上訴。 《詳全文...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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